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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石化区新西门临时封闭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2021-12-30 10:37:17      点击: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石化区新西门临时封闭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HHGC01402(招标文件编号:2021HHGC01402)

二、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石化区新西门临时封闭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电信枢纽大楼22楼

中标(成交)金额:97.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石化区新西门临时封闭管理系统建设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石化区新西门临时封闭管理系统建设

依靠智能化识别设备,通过建设精准预约管理平台定制性开发,实现精准预约流程。特别针对石化园区堵车情况、做到预约的精准化、人员的管控、审核的优化不断提升。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交货后15天内安装完毕,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及安装完毕的,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2)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须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中标人必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对于磋商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配带的部件、配件等,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4)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验收仅仅是对中标人交付产品的表面验收,即便通过该验收,但事后采购人发现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中标人仍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建良、黄汝逊、方震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65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安惠大道13号        

联系方式:方先生/0752-5385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惠州市昊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望江望新中路48号一楼            

联系方式:欧工 0752-7777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电 话:0752-7777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