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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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实验学校新建教学楼工程【施工】

2020-08-10 13:40:19      点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实验学校新建教学楼工程 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函〔2020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门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龙门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实验学校新建教学楼工程 

2.2 招 标 人:龙门县教育局 

2.3 项目地点:龙门县龙城镇环城北路(龙门县实验学校校园内)

2.4 项目规模:建筑层数为地上4层,建筑面积2594㎡。(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程造价8284645.00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期要求:2021年1月31日前竣工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4其他要求:无。

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6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2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4.3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5.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部分流程的函》(惠公易函〔2020〕34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

7.1.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PDF文件(上传后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7.1.2书面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并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8.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教育局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52-7786213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城文化路9号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昊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52-7777396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90号华丽大厦1单元28层01房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7988079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东门路11号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县实验学校新建教学楼工程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龙门[2020]032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0-08-10 09:0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0-08-17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0-08-18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0-08-19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09-09 10:0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2020-09-09 10:0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0-09-09 09: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09-09 10:00:00
开标时间 2020-09-09 10:00:00 开标地点 多功能交易厅(龙门分中心)
评标时间 2020-09-09 10:00:00 评标地点 1号评标室(龙门分中心)